滨海生态高等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高等研究院,按适应科技发展规律的新体制和机制运行。研究院设置研究团队和综合办公室,团队管理采用学科团队负责人(学科组组长、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具体负责本研究方向的发展与规划;综合办公室负责高等研究院的日常事务。
综合办公室为高等研究院唯一管理与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研究院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制订;负责宣传、政务信息;园区、办公和实验用房的水、电、供暖管网的维护协调与管理等;安全保卫、接待以及院领导及校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研究院的人力资源管理;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以及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研究院的人员招聘、调配、考核,承办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政府采购、实验室和固定资产的管理;通讯业务和网络管理;协助研究团队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其科研档案资料的管理。
滨海生态高等研究院组织机构